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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举办“才艺展示”暨第五届卡拉ok演唱比赛活动演唱类展示比赛预赛的通知

发布时间:2008-07-29    栏目类别:通知公告

各支会:
      在7月29日下午举行的第五届卡拉ok演唱比赛预备会上,来自我所研究室和公司的24位报名参加演唱比赛的选手,通过抽签排定了比赛顺序。所工会定于7月30日下午1:30举办“才艺展示”暨第五届卡拉ok演唱比赛活动演唱类展示比赛预赛。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时间:7月30日下午1:30
二、地点:山上礼堂
三、比赛规则:
      1、 比赛分预赛和决赛两个阶段进行。预赛中获前12名的歌手进入决赛。以决赛分数多少决定比赛名次。
      2、 本次比赛设一、二、三等奖。其中一等奖1名,二等奖2名,三等奖3名。
      3、 参赛选手采用民族、美声、通俗等唱法均可。比赛时不按唱法分类,按参赛选手抽签结果排序。
      4、 参赛选手演唱曲目(一首)由参赛者自定,伴奏带或光盘(VCD、DVD)自备。
      5、 比赛时,由评委现场打分、亮分、并现场公布得分。参赛者满分为100分。其中80分为基础分(参赛者都得此分),实际演唱满分20分(演唱水平12分,动作表情衣着8分)。决赛设评委9名。对评委所亮分数去掉一个最高分和一个最低分,其他评委亮分之和的平均数为选手最后得分。评委打分至小数点后一位,选手得分按四舍五入计算到小数点后两位。如出现并列,计算到小数点后第三位。
四、其他:
      1、参赛选手要按指定的时间提前半小时到达比赛场地。不请假并超过指定时间的,视为自动弃权。
      2、因出差、生病等原因,不能在预赛结束前到场,视为弃赛,不再补赛。
      3、参赛选手确定演唱曲目的截止时间为7月30日11:00。
      联系人:王建宁(9091) 田丽(9226)
附:“才艺展示”暨第五届卡拉ok演唱比赛预赛表

所工会
2008年7月2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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