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2022年部分节假日安排的精神,2022年劳动节放假安排如下:
4月30日至5月4日放假调休,共5天。4月24日(星期日)、5月7日(星期六)上班。
放假期间,请全所人员严格按照《大连市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总指挥部令 第20号》、《大连市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总指挥部令 第21号》和大连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相关要求执行,严格遵守疫情防控要求,按照相关规定出差/出行,并及时登记相关出行信息。
请各部门妥善安排好本部门工作和安全防范事项。提前祝大家节日快乐!
上一条:关于举办职工素质提升课堂:新高考背景下高中生学业规划的通知
下一条:关于举办文化讲坛第185讲“嫦娥探月探到了什么?”的通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