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闻动态

位置: 首页 >> 新闻动态 >> 正文

我所荣获大连市“文明单位标兵”称号

发布时间:2006-06-01    栏目类别:新闻动态

     

      在大连市精神文明建设领导小组日前组织的2004-2005年度精神文明创建工作先进单位和精神文明建设活动积极分子评选中,我所被大连市委、市政府授予精神文明建设“文明单位标兵”称号。(竹轩童)


 

上一条:第十届大连化物所论坛“材料的化学物理”暨德国马普协会伙伴小组学术研讨会召开

下一条:BP公司高层技术官员来所洽谈扩大合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