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5月28日下午,所职代会召开代表组长会议,会议邀请人事处处长毛志远就变更聘用合同文本事宜进行情况说明,职代会代表组长和管理及支撑部门支会主席参加了会议。
国家人事部于2005年制定了《事业单位聘用合同(范本)》,为事业单位签订聘用合同提供指导和示范,并要求各地区、各部门和事业单位根据合同范本的有关内容并结合本单位实际情况,确定本单位聘用合同的条款及内容,切实维护单位和职工双方的合法权益。
2006年中国科学院下发了《中国科学院人员聘用暂行规定》,同时在国家人事部《事业单位聘用合同(范本)》的基础上,制定了中国科学院《聘用合同(范本)》,要求各单位制定《聘用合同》并在与职工签订合同过程中予以采用。根据上级有关文件,结合我所实际情况,我所制定完成了《聘用合同》。毛志远同志详细讲解了《中国科学院人员聘用制度暂行规定》和我所新制定的《聘用合同》的有关条款及新旧合同的区别。总体来说,新的合同文本条款更加规范,附件更加齐全,体现了契约管理的理念,明确了甲乙双方的责任和义务,尤其是对职工的权益给予了充分保障。
根据近期工作安排,我所将全面启用新的合同文本。新招聘入所的同志,将使用此《聘用合同》,对2007年6月底前合同到期的人员续签合同时均更换成新的《聘用合同》文本,5月底前履行完合同续签手续。对于2007年7月后合同到期的人员,本次也将全部更换新的合同文本,合同期限由职工个人与题目组长协商确定,既可以执行原合同期限,也可以自2007年7月起确定新的合同期限,6月底前全部完成变更工作。
为开好此次情况说明会,职代会提前将我所制定的聘用合同文本发放到职代会代表组长和管理及支撑部门支会主席手中,请他们向各研究室、各部门的职工广泛征求意见,以在会上一并讨论和交流。情况说明会上,人事处处长毛志远及有关同志对会议代表提出的问题进行了解释和说明。今后,职代会还将就事关职工权益的有关事项举行情况说明会,以保证广大职工的参与权、知情权和监督权。(文 摄影/田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