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2019-2020年度辽宁省三八红旗手标兵、辽宁省三八红旗手(集体)推荐评选活动的通知(辽妇通〔2021〕1号)》文件精神,经所妇委会推荐、主管所领导同意,现拟推荐潘秀莲为“辽宁省三八红旗手标兵”候选人。自发布之日起,公示期为5天。公示期内,如有异议,可通过电话、信函等方式反映,反映问题要求实事求是,电话和信函应署真实姓名。
公示时间:2021年1月21日至2021年1月27日
联系人:胡娟
联系电话:0411-84379636
电子邮箱:hjuan@dicp.ac.cn
附件:潘秀莲个人事迹材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