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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2022年清明节放假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2-03-25    栏目类别:通知公告

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2022年部分节假日安排的精神,2022年清明节放假安排如下:

4月3日(星期日)至5日(星期二)放假调休,共3天。4月2日(星期六)上班。

放假期间,请全所人员严格按照《大连市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总指挥部令 第20号》《大连市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总指挥部令 第21号》和大连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相关要求执行,严格遵守疫情防控要求,按照相关规定出差/出行,并及时登记相关出行信息。

请各部门妥善安排好本部门工作和安全防范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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