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2021年部分节假日安排的通知,2021年劳动节放假安排如下:
5月1日至5日放假调休,共5天。4月25日(星期日)、5月8日(星期六)上班。
放假期间,请全所人员关注疫情形势,严格遵守疫情防控要求,尽量减少大规模人员聚集性活动,提倡家庭聚餐聚会不超过10人,原则上封闭场所的聚集性活动人数不超过50人;按照相关规定出行,并及时登记相关出行信息。
提前祝大家节日快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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