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2008年部分节假日安排的通知》(国办发明电〔2007〕52号),现将我所中秋节放假具体安排通知如下: 9月13日—15日放假,共3天。其中,9月13日(星期六)为公休日,9月14日(农历八月十五,中秋节)为法定节假日,9月14日(星期日)公休日调至9月15日(星期一)。
办公室 2008年9月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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